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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气路工程氧气管道敷设要求-南京利诺威仪表
更新日期:2024-10-28 发布人: 点击次数:

实验室气路工程氧气管道敷设要求

  1、根据站房和平面布置情况,因地制宜,力求管线短而直;

  2、氧气管道不得与燃油管道、架空输电线敷设在同一支架上,其水平间距必须大于0.5m,交叉间距必须大于0.3m;

  3、主管道均使用管卡固定在支(吊)架上;管道支(吊)架现场配作,其安装一定要牢固,并保证其支承面在同一水平面上;同一直线上的支(吊)架应拉线、标识定位;支(吊)架应进行防锈处理;

  4、室内管道敷设高度应在2.5m以上,一般采用沿墙架空布置,单独支架;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,可同其它非燃烧介质管道共架敷设,但其间距应保持在150mm以上;

  5、氧气管道敷设在碳钢支架上时,其接触面必须用橡胶垫保护;

  6、氧气管道安装时,必须有可靠接地;

  7、氧气管道穿过地板、墙壁时,应敷设在套管内(管道与套管间隙不小于5mm)且套管内不得有焊缝及接头;

  8、氧气管道和部件在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是否被油脂污染,如发现被油脂污染,应立即停止使用,查明原因,并重新进行脱脂处理后,方可继续使用;

  9、管道应横平竖直,水平管道平直度允许偏差2L‰(最大不超过50mm),主管铅垂度允许偏差5 L‰(最大不超过80mm);(注:L为管子有效长度)

  10、在管道临近接头、阀门附近及与其它管线并行处作色漆标志圈,其长度为40mm(氧气管道色漆为白色;吸引管道色漆为黄色,颜色标准号为:Y07;压缩空气管道色漆为黑-白色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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